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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消防总队督导兴安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会战”

来源:盟公安局 作者:盟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2月25日至26日,总队第六督导组由康志强副总队长带队督导兴安盟公安消防支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支队长黄乐、政委刘东及防火处相关人员陪同督导。

  25日晚,督导组深入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地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期间,督导组组长康志强副总队长与兴安盟行署王永清副盟长就冬春火灾防控“百日会战”工作进行了交换意见,并会同王永清副盟长,盟公安局刘建新副局长及兴安盟支队领导开展检查。

  督导组先后对乌兰浩特市百货大楼、乌兰牧骑宫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乌兰浩特市百货大楼,康志强副总队长首先听取了该商场节日期间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微型消防站和消防控制室,了解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日常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他指出,在各大节日节点,商场超市一直是火灾防控的重点,辖区大队要做好监督检查,主动上门指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及消防安保工作。而作为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更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组织疏散逃生演练,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乌兰牧骑宫,康志强副总队长认真询问了节日期间的活动日程安排、人流量及消防安保等情况。对场馆内演艺舞台、影院、音乐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照明设施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查看了室内消防栓上张贴的安全标识,要求支队要进一步普及消防知识,加强重点单位标识化管理,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使用消防设施。他要求,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场馆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预案、开展演练,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巡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支队、大队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场馆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难题。

  26日,督导组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乌兰浩特市民航家属楼和乌兰浩特市腾飞社区进行检查。在乌兰浩特市民航家属楼,督导组对该小区电动车充电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期间,康志强副总队长要求该小区负责人,要加强小区居民的电动车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居民防火意识,要求居民禁止在室内停放和充装电动车,要在指定区域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居民阳台、阁楼及楼道内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在乌兰浩特市腾飞社区,督导组重点查看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情况。康志强副总队长要求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各大节日节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门逐户开展防火宣传,提升居民防火意识,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提示信息,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辖区大队要对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上门指导,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初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让消防站切实起到实际效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有力地消防安全保障。

  目前,督导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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